当前位置:首页 >>新闻资讯 >>

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修复的温馨提示

2026年04月13日 19:30
 

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
为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《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》,帮助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但积极纠正的缴存人重建个人信用,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开展情况,现就本次信用修复政策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:

一、适用对象

本次信用修复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,且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信息。

二、修复条件

个人须于2026年3月31日(含)前足额偿还对应逾期债务的全部本金、利息及违约金。

三、修复执行办法

2.生效时间:2025年11月30日(含)前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债务的,相关逾期信息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;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债务的,相关逾期信息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。

四、查询及咨询方式

1.信用报告查询: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、手机银行APP或自助查询机等正规渠道核实修复结果。

2.业务咨询:如有还款办理、政策理解等疑问,可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12329,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现场咨询。

五、重要提醒

1.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完全免费、免申即享,任何声称收费可修复征信、清除记录的行为均属诈骗,请勿轻信,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。

2.2026年1月1日起新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信息不适用本政策,请按时足额还款,珍惜个人信用。

供稿:周 婕

校对:罗小桂

终审:龙晓珊

更多详细办事指南

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