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为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《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》,帮助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但积极纠正的缴存人重建个人信用,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开展情况,现就本次信用修复政策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
本次信用修复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,且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信息。
二、修复条件
个人须于2026年3月31日(含)前足额偿还对应逾期债务的全部本金、利息及违约金。
三、修复执行办法
2.生效时间:2025年11月30日(含)前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债务的,相关逾期信息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;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债务的,相关逾期信息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。
四、查询及咨询方式
1.信用报告查询: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、手机银行APP或自助查询机等正规渠道核实修复结果。
2.业务咨询:如有还款办理、政策理解等疑问,可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12329,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现场咨询。
五、重要提醒
1.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完全免费、免申即享,任何声称收费可修复征信、清除记录的行为均属诈骗,请勿轻信,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。
2.2026年1月1日起新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信息不适用本政策,请按时足额还款,珍惜个人信用。
供稿:周 婕
校对:罗小桂
终审:龙晓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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